Vinchent的博客

2-8 你是什么不重要,你怎么说很重要

有一个关于费曼嘲笑哲学家的笑话经常被引用:

两个哲学家吵架,一个人说:“你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另一个人答道:“什么是‘你’?什么是‘我’??什么是‘知道’???”

这虽然是个笑话,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哲学的「语言转向」,也就是说:**所谓哲学问题,其实是语言问题。**维特根斯坦如此表述:

我们不分析现象(例如思想),而分析概念(例如思想的概念),因而就是分析语词的应用。〔《哲学研究》,§383〕(2.1)

例如说,我们该如何考察“正义”或者“公平”?问题不应该是它们什么,而是他们是如何被使用的

既然是哲学的“语言转向”,那么转向之前哲学一定已经有一个方向了,这个方向就是「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揭示事物的必然的、不移的真理:一切物体无例外地都有广延,2+2=4,白色是最浅的颜色,等等。

形而上学里的大量结论,并不因为它们真的是这样,而仅仅是因为我们说它们是这样,比如“白色是最浅的颜色”,是因为我们把白色的概念等同于最浅的颜色,这并不是关于白色的什么「普遍真理」,而是一种误认。

哲学发生语言转向的一大原因是科学的发展,形而上学再不转向,就会完全被科学挤出轨道,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在物理的考试题里出现“亚里士多德说”这样的选项,往往是第一个被排除的……

当然,这不是说形而上学的研究没有意义,而是在说形而上学作为一种哲学的研究方式,是个错误的路径:

宽泛地说,科学是事实研究或事质研究,而哲学家若把自己的工作即概念考察误当作或混同于事质研究,那么,他不是把哲学变成了科学,而是幻造出了一种东西:形而上学。例如,“什么是正义”本来是个语言—概念问题,形而上学却把正义视作某种像银河系那样现成存在在那里的东西,仿佛它是宇宙中的一种存在物,仿佛我们是在研究这种存在物,掌握它的本质和属性等等,并力求获得关于这一存在物的终极的、唯一的真理。(2.2)

维特根斯坦首先把住了哲学的方向盘,把哲学引向了「语义分析」。但是紧接着问题又来了,那哲学和语言学、语法学有什么区别?什么又是所谓的“哲学语法”呢?我们下一次就分析这个问题。


后记:

本书从第二章开始进入了较为艰深的部分,我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哲学训练,只能依靠对于《说理》这本书的文本来做出浅薄的理解,希望读者能够抱持着批判的目光来看待我的笔记。

灵魂推荐

这一次终于不是在推荐看理想了!而是推荐一个Youtube帐号,叫做“身体智慧”。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随着年纪逐渐长大(其实我也才25岁多),我明显感受到脖子肩膀酸痛,后来慢慢感觉腰酸背痛,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怎么都难受。尤其是疫情之后,外出不变少,身体的不适越来越严重。

众所周知,我比较喜欢吃和烹饪,所以我的Youtube给我推荐的几乎除了某地区政论节目以外,都是美食博主(再次推荐马蹄厨房、小高姐、曼食曼语和老饭骨!)。可是,出于一个我并不明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搜了筋膜枪),Youtube给我推送了“身体智慧”的一个视频。我一开始没有在意,因为我对于这种推荐一直都嗤之以鼻。

可是,我转念一想,既然每天看做饭视频能刺激我每周做一些好吃的,为什么不用同样的方式来刺激自己了解错误的姿势和正确的姿势呢?

于是我就点开了那个视频——那个视频说的是侧趴的睡觉姿势对于身体的坏处——恰好我特别喜欢侧趴(侧趴就是侧睡的时候上面的腿跨到前面去)。从看了一个之后,我就有意地去看第二个第三个,只要是推荐的,跟坐姿站姿有关的视频我都看。

结果我现在确实对自己的身体姿势有了更多的知觉。今天特别特殊,我看了另外一个Youtuber的视频,他提到了和我完全一样的身姿应该如何矫正,里面有一些训练。这些训练倒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意识到我惯常的身姿错在了哪以及正确的身姿应该是什么样。

然后今天晚上的时候我照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平时的姿势,并且试图调整成正确的样子,我瞬间就感受到几块肌肉需要用力才能保持这样的姿势。我强迫自己在坐和站立的时候都保持这几块肌肉的紧绷,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原来很难受的地方难受的感觉确实有减轻。

一个简单的姿势改变,可能带来很多连带的好处,同样一个简单的姿势错误,也可能带来一系列连带的后果。我没有说我哪里不对,我也没有说我今天看的Youtuber是谁,因为这不重要,你可能有你的问题。

但是值得记住的是——善用推荐,善用人工智能,让它帮助你完成你想要完成的目标——然后(一定要)无情地抛弃它。

如果不知道从哪里开始,那就从“身体智慧”开始吧,然后让算法把你带到你需要的那个视频里去~

2-7 哲学作为对话

上一次谈到了哲学之“体系”,我们采取了两种视角来分别看待:建筑视角和网络视角。今天的主题是“哲学作为对话”,意在对整个第一章的领读做一个收尾。

整个第一章大约就在讨论“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当然,我们是从“说理”这个关键词切入的,陈嘉映老师的结论是——哲学之为穷理。哲学的穷理和数学的穷理不太一样,数学通过符号和证明,哲学是通过言说。哲学也有符号和证明,至少有些哲学家想要借用这样的方式,但是最终哲学还是在「说」理。

两个人进行,他们的身份背景或许不同,但是能够就一个话题展开讨论,这个话题一定是某种“一般话题”,两个人讨论的也是某种“一般道理”——除非是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讲他专业内的话题,这或许不能算作一种对话,不如说是在上课,但是这也可能成为一种对话,当听的那一方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的时候。

不妨说,对话依赖于对话者的共同经验。不过,若细说,引起我们兴趣的并非我们的共同经验,倒是依栖于我们的共同经验让自己的特殊经验得到理解,以及对别人的特殊经验获得理解。(1.37)

这样说来,恰恰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不同经验,以及我们基于个体经验的表达,丰富了哲学这项活动——是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谈哲学,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经历和专业中抽象出哲学道理。

现在有很多老师把相对专业冷僻的知识用“通俗化”的方式表达,试图把一些基本道理传达给普罗大众,这其中必然涉及一些专业领域内的东西,但是也必须要和不同背景的读者做出联结,这个部分,大约就属于“哲学”的范畴了。

以我个人的观察,我们习惯于用一个专业术语来表达这种“哲学”——底层原理。

可是我们并不觉得这些内容抢了哲学的饭碗,虽然它们确确实实是哲学的一部分,那么哲学一定有他的特殊之处。哲学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穷理——

庖丁是解牛大师,庄生不是,但庖丁也许时而愿听庄生谈谈解牛。各种特殊经验特殊知识领域之间就一般道理展开的对话,就是哲学交流,而会通各种特殊道理的翻译能力有助于维护展开这种交流的平台。这时候,我们可以把哲学家视作公共论理平台的维修工。(1.37)

哲学家接过其他学科的接力棒,把一般道理继续往下探求,往深处延伸。

最后,我们要强调哲学处于对话之中,专业和专业的对话,体系和体系的对话。每一个专业有自己的实践领域来依托,每一个体系也有自己的实践基础来支持。哲学是建立在不同的实践高塔之间的通道,而不是一个包容一切的“元体系”,脱离于实践,脱离于对话情境的哲学是靠不住的哲学——哲学是穷理,是对话,也是贯通。

以一段幽默的摘录作为这一章的结束:

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之间,有可通之处,可以对话,却不能像硕士生写论文,最后总结说,自由主义是一片面,保守主义是一片面,真理在于两个片面的结合或统一。怎么一来那些大思想家各自片面而这学生倒成了全面?你的统一在“更高层次”上看仍是一片面?那么我们在通俗黑格尔主义的路子上不断升高,最终来到绝对的统一或综合?想想谁实际上通过这条路子达到了至高无上别无分店的统一?自由主义是一贯通,保守主义是一贯通,如果你竟跳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而有所贯通,你也是一贯通,但也仍然是一种贯通,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相并列的贯通。(1.37)

2-6 如何构建你的「知识体系」

今天我们常说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道长也在《八分》里多次“被迫”回应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知识体系”,以及为什么一定要有“知识体系”。陈嘉映老师在《说理》一书中提及了(哲学)伦理的体系,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系统的说理是把零星的道理连成一片,一个简单的系统说理需要具备完整的论证结构,而复杂的系统说理则需要具备多个完整的论证结构,通过不同的方面来反复印证同一套道理,或者将不同的道理连坠起来。

《论语》就算不上系统说理的作品,因为里面的篇章并没有明确的体系,章与章之间没有显而易见的逻辑结构,很多东西还颇有重复。

《论语》篇章短小,多为一两句的对话;到了《孟子》,对话的逻辑性已经强了很多,明显孟子是在完成较为完整的说服过程,而到了《荀子》,每一篇文章都可以视作一篇“论文”了,对话体变成了说理体。

不过即便是《荀子》也是文集,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逻辑秩序,而是把不同的问题分而说之。

后世有人把这些作品里的篇章打乱后,重组其思想,以构建出一种“体系”,这是体系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建筑模式”。

那么《论语》是不是就不具备“系统性”呢?恐怕后世儒家学者肯定不这么觉得。如《论语》《孟子》这样的“子书”,或者苏格拉底对话录、帕斯卡尔思想录以及蒙田或培根的随笔等等,这些都不是“建筑模式”的作品,都是东一块西一块,可是“放弃体系文体并不意味着放弃了穷理的系统性(1.34)”。我们不妨把这种体系视为“网络模式”。

网络模式的体系,或许找不到一个至高点,没有如建筑一般自下而上结构井然的逻辑,但是它其中的每一个道理都和其他的道理相交织。即便是成体系的知识结构,也可以用这种网络视角观之——

实际上,康德体系,胡塞尔体系,如果不从外观而从实质看,本来就更近于网络而非建筑,在这个体系里,有些部分交织得紧密,有些部分松散相连。不仅每一个哲学体系是一个网络,而且,各个体系也不像一座座并立的建筑,而作为各有特色的网络编织在更大的网络之中——康德体系的一部分与休谟编织在一起,一部分与卢梭编织在一起,一部分与沃尔夫编织在一起,后起的黑格尔体系,又有大片大片与康德体系编织在一起。各个体系不同而相通,通而不同。(1.34)


读《论语》的时候,我们常常能体会到背景的缺失。孔子时常说出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后世人常常会因此过度解读这句话,不过大家也都承认,孔子说这话一定是有背景的,一定是有前提的,只不过这些前提丢了,所以我们必须考证或者猜测脑补它的背景。

这提示我们所有的知识体系都是需要现实世界来支撑的,脱离现实的体系的论理很难存在。相反,或许有些理论仔细看起来自相矛盾、不严谨、说不通,但是在现实世界中却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调和:

道理相连而成为一套道理,并不只是由道理的内在联系支持的,而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实际生活世界支持的。民重君轻的道理和忠君的道理是那么互相冲突,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道理的冲突被大大缓解了。从逻辑结构上说,功效主义理论建基于其快乐概念,而它的快乐概念支离破碎,但功效主义并不因此毫无道理,尤其在边沁、密尔等人的社会改革实践中显出很多优点。


小小点题一下。关于知识体系,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不妨暂时放下建筑视角而采取网络视角,学习不同的东西,让这些东西和自己连接,和现实世界连接。从这个节点走到那个节点,遇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不妨再走过去看一看。生说不就恰是这样的旅途吗?或许在这样走走停停中,回首一看,体系倒也不知不觉建立起来了~

关于《激进市场》中产权共享的一点思考

《激进市场》第一章里,两位作者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税收制度和所有权视角,确实很有意思。

具体而言,作者提出了一种叫做COST的税制来取代现在的所得税遗产税等等,这个税的操作方法是:财产拥有者为自己的财产估值并公开估值,任何他人可以按照这个价格购买这份财产,同时,财产所有者必须以他所声称的估值为标准缴纳一定比例的税额。这个税额的比例和财产本身的周转率相关,意思就是说这件财产的换手率越高,税的比例就越高。

举个例子,我们先不去管周转率的测算,就假设一个固定的税率5%吧,我为我的小轿车估值为10万元,并且公开这一个估值。按照这个税率,我每年需要为我的小轿车缴纳5000块的COST税。

并且这样一来,另外一个人看到之后,他如果愿意花10万元买下这辆车,他就可以直接买走。

可是我心里有点慌,我挺喜欢自己的车子的,我不希望它按照市价被买走啊!那我把它估到12万吧!这样潜在的买家会减少,但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将为此每年多付出1000块钱的税款。

相反,如果我想要降低COST税缴纳的额度,我大可以降低估值到8万,但是这样我的车被买走的风险就会大幅提高。

这种感觉像极了拍卖,确实,这一套制度设计的思想来源就是拍卖。

当我代入到这个情境中的时候,我会感觉到一丝悲凉——世事无常,没有什么是真的「属于我」的。我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被出价者买走,而我如果为了占有而抬高价格,那我必须为我的占有欲付出更多的代价。

不过再仔细想一想,这难道不是人生的真谛吗?我们有何尝真正拥有什么?

作者所抨击的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占有欲,是这种占有欲激发了垄断效应,使得很多资源不得不被浪费。比如拆迁的时候,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住宅价值连城,报一个完全超出其本身价值的高价——不卖!多少钱都不卖!

但是在作者所设计的制度之下,你不卖可以,那就多交税,既然你认为它价值连城,那就要用实际的付出来证明你对它的感受。直到某一个程度,你会觉得……事实上,我并不愿意为它付出如此高的税金,而这个价格,也确实可以接受……就卖了吧。所以在COST制度下,商品的交易更有可能接近它的真实价值

我们再回看一下现实,在拆迁的案例中,我们看到过强拆的情况,意思就是,补偿款就这么多,你不同意,那我就把你家砸了!最后可能还是同意了,因为如果实在不同意,“代价” 太高。只不过在COST税制中,这个“代价”被规范化和合理化了。

我对于这项制度设计有三个疑虑:

首先,什么是资产?我们既然要为自己的资产报价,那至少应该知道有哪些资产,光在我们身上的东西就至少有一两件衣服,一两条裤子,一串钥匙、一个手机、一个钱包、一副眼镜、一个口罩、一双袜子、一双鞋等等……这些都需要报价吗?我们需要多大的信息系统才能承载这么多样的资产呢?

再者,我存在电脑里的一篇书稿,也算是资产吗?我在脑子里的一个创意,也算是资产吗?我需要为它报价吗?

价格,只有在交换的时候才具有意义,那么不是用来交换的东西,又有什么价格可言?可是,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被拿出来交换,在交换的那一刻,它才有了价值和价格。 资产成为资产是在交易的瞬间,而如果那时完成报价,我是不是要补齐之前拥有它的所有税款呢?这一点我觉得还需要再考虑

其次,怎么定价? 作者提出了市场均价作为标准,这倒是可以成为一个参考,但是很多东西独一无二,它的价值并不是均匀地分布,尤其是凝聚了个人感情的物品。再拿一份书稿做例,我写的东西和一个作家所写的东西肯定不能同日而语。那么我到底该如何为自己的书稿定价呢?

第三,假设你的敌人想买走一件对你极为重要的物品,它本身不值什么钱,比如一支笔,你给它的定价是20块,结果突然发现被买走了,你很伤心,你说我得再买回来!结果一看,买走的人把它的价格升到了10万!

这当然是恶意抬价,你说行吧,10万我也得买下来,于是你花10万买了下来。那么问题是,在你的敌人拥有这件物品的一天之内,他需要缴纳多少税?如果是5000块的1/365,那就是100多块,但是他却因此拿到了10万元!而你,为了它不再被买走,必须持续支付每年5000元的税!

这样想想实在是有点荒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项制度本来就是要颠覆私有制啊!于是我的终极疑问就是——颠覆私有制,是不是也颠覆了我们人性中一些最朴素的感情呢?人和人之间所送出的信物,价值一定要明明白白地显现吗——这真的让人感到非常心寒!

但是,法庭上这样的事情不是一直在发生吗?

或许作者会回应:这种事情不太会发生啦,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么在没有COST制度的世界里,它一样会发生,只是以不同的形式……


最后,我不觉得这项制度真的能够得到大规模的实践,它实在是太过激进,但是它依然能够给我们以启发——

不妨想想,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制度,我们究竟该如何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估值,我们又愿意为它们付出多少的代价呢? 经由这样的思考,或许我们能够重新理解生命里什么东西更重要,什么东西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