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hent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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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通识》13 - 第七讲 法治与公民权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正式的政治制度结构,明确了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英国是不成文宪法,美国是第一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

宪政——基于宪法和法律来实施统治:

  • 宪法与法律限制政府活动和政治权力的范围。
  • 宪法与法律明确保障公民平等的自由和权利。
  • 宪法与法律创造政府越权时给予救济的手段。和第一条相关,但是实施起来恐怕很困难

宪法的构成:

  1. 序言:强调宪法和政府的合法性
  2. 对政治系统和制度安排的规定
  3. 权利法案
  4. 修宪程序

宪政需要被实施就需要一个司法审查的机构——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

最高法院对行政机构或立法机构的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

  • 裁决具体的法律是否违宪——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 解决国家和公民关于基本自由权的冲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 解决不同机构或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冲突

两种法律体系:

  • 普通法——判例法——海洋法系
  • 自然法——成文法——大陆法系

以后会详细学习

公民权利——《世界人权宣言》

  • 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不受侵犯
  • 保护人享受不受非法拘禁或逮捕、不遭受酷刑以及在合法判定为有罪之前被视为无罪的权利
  • 认为人的隐私权、迁徙自由、财产权利、言论与思想自由、集会与结社自由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 应该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该得以保障
  • 人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障权、工作权、休息权以及受教育权

这一块的内容相对简略,很多内容会在学习《宪法学30讲》的时候仔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