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hent的博客

: 哲学

1-9 为什么学了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今天进入到本书的第五章《知行关系》,众所周不知,知行关系是伦理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什么是知行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认识到一个道理和做出与之相关的行动之间的关系。

比如我认识到了正念的概念,然后才会去在生活中去觉知,在平时抽空冥想,这里反射出的知行关系就是知先行后;再比如,卖油翁说“无他,唯手熟尔”,这是在说他倒油的技艺并不是来自于对某种倒油理论的研习,而是在于不断地重复练习,重复练习之后他总结出了倒油的道理,这大约就是行先知后

我们从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长大就明白了。这也是行先知后,大概意思就是你先按照我说的做,道理日后你自然会懂。

但是无论是行先知后还是知先行后,我们都有一种对于知行合一的期待。换句话说,就是对于言行一致的期待。你知道抽烟不好,为什么还要抽呢?你知道受贿不对,为什么还要拿呢?

一种解释是说:你的知行没有合一,是因为你知道的还不够真切:

所谓深知浅知,在于一样知识是否深深嵌入了特定行动者之中。可能,我知道一个道理,但它没有嵌入我的觉感深处,它只是公共知识系统中的一个道理,我只是把它作为一种知识加以了解。这种“知道一个道理”,虽知,却知得不切。王阳明等人在这个上下文中所说的知,是知理,而这里的理,殊非原子何以结合成分子之理、电磁交感之理。物理学所揭示出来的规律、原理不是需要或能够去实践的。这里的理是与实践相关之理,物我共有的理,“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二程遗书》卷十八)与此相应,知理之知,不是知道某个命题,而是有感悟有体会的知。(第五章第4节)

上面这一段说得非常明白,很多“知”,在我们这里只是“识”,也就是我们大概了解它的存在,能够辨认它,但是却没有认识到背后的“道”,所以只是“知识”,而并没有“知道”,这样的无法带来与之相一致的

更不用说,有些“知”本身并不必然与任何行为直接挂钩,比如我知道1+1=2,这不意味着我应当为此做些什么。

比如我上文举的两例都是对于具体事项的觉知和行为,但是当我们(比如朱熹王阳明)讨论知行关系的时候,其实讨论更多的是一种道德主张

这就可以提到那一个经典的问题:**为什么学了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这个问题可以在对「知行合一」的思考中的到解答:

所谓知行合一,并非主张知行总是一回事,而是说,知到切身处,知与行就合一了。(第五章第4节)

以上我们讨论了知行关系的第一个面向。我故意遗漏的部分是对于知行是不是本来就是一件事情的讨论,这从我刚刚引用的这句话中能看出端倪,陈嘉映老师显然是不认为知行本来就是一件事的。至于其背后的论理过程,那就留待感兴趣的自行阅读了。

关于知行关系的另外两个面向,我们就留待下周再继续谈了~周末愉快!

1-8 生活的意义是过出来的

今天的内容概述了《何为良好生活》第四章从第4节到第10节的内容,省略了颇多的精彩之处,所以在开头就邀请大家去自行阅读原书,也算是为我接下来乱写的东西免责。

同样的工作,为什么有些人做就是技术,有些人做就是艺术呢?哲学给出的解释是,他把一种制作活动做成了一种实践活动——亚里士多德说:“制作有自身之外的目标;而实践活动没有这样的目标,它的目标就是行动的善好本身”。

在把一项工作做成「艺术」的过程中,他不仅仅是创新了制作过程,而一定是传递出了一种超越这种行为直接目标的新体验——他提供了我们看待事物的新的眼光,甚至于,我们觉得即便是处在完全不同的行业之中,我们依然能够从中获得收获。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良好的实践本身就是目的”。

谈及目的,我们会直接联想到的一个问题是:是否可以为了目的,不择手段。陈嘉映老师用了一章的内容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也非常简单:实践(也就是做事的手段)不断地重新定义着行为的目的和效用,我们没有办法割裂开来看这两者。所以不存在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当你“不择手段”的时候,你的目的也已经不再是当初的目的了。

所以,当我们说“勿忘初心”的时候,其实是在提醒自己,不要用错了手段。[1]


医生是一项目的性很强的职业,治病救人嘛,但是如何衡量行医的“效”又确实很难。这里体现出一种目的明确,但是结果难以衡量的麻烦。到底什么是“病”?癌症是病,但是化疗过程中产生的痛苦和精神打击算不算病?到底哪一个病更致命?哪一个病更要紧?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这里的「人」,既指医生,也指病人,还指家属。

效用的复杂性在于它也存在内向效用和外向效用,作为一个医生,打针开药赚钱是一种外向效用,但是同时他也能从行医的过程中收获生命的意义。一个医生不仅要有好医术,还要有好的医德,只有这样的医生才能被称为一个好医生,才能在刚刚提及的复杂情境中,做出最合适的判断。

至此,我们说到了内在目的、外在目的、内向效用、外向效用,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表达两件事情——1. 人类目的系统的复杂性。2. 不同目的,不同效应之间的相伴相生不可分割。

那么,关于目的的探讨对我们生活的启发也就呼之欲出了:

我们不能简单地考虑问题,一份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赚取不义之财本身就在潜移默化改变一个人的观念,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到下一章“知行合一”的时候还会提及。同时,一份爱好也不仅仅是一份爱好,如果不让它承担一些来自外界的压力,很容易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空中飘落。

所以我坚持阅读,还需要把自己的阅读感受写出来,发出来,呈现给世人,接受批评和讨论,因为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我才能从阅读中收获更多。

最后,摘录一长段精彩的文字作为结尾。说到底,生活,是过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为什么处在实践传统之中,“生命的意义就不是个问题”呢?粗说,因为意义不是想出来的,不是论证出来的,而是被感受到的,通过生存和劳作的直接性感受到。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整个生存,包括他的德性,跟他的劳作结合在一起,并通过他的劳作跟一个兴趣—劳作共同体结合在一起。而当传统瓦解,业行转变为职业,职业要求于个人的,不是他的整个的人,而是他在特定岗位上的效用。个人不再作为整体的人通过他所属的实践传统与社会相关联,他的性情、德性跟他的“效用”隔离开来,“生活的意义”渐渐成为一件主观的事情,而一旦意义成了主观的事情,就等于没有意义了。(第四章第10节)

这段话其实超越了对于个体生命意义的讨论,可以让我们联想到韦伯所说的“现代性的铁笼”。在德性、劳作、兴趣逐渐分离瓦解的社会分工体系中,我们应该怎么重新找回意义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亟需我们解答的社会问题


正文已经结束,但我们仍然有一个坑要填,那就是用这样的思维工具再来分析一下读书这件事。读书到底有什么用,是不是为了有用而读,或是为了消遣而读,这个问题本身可能也像人生意义的问题一样,是个不恰当的问题。

读书的意义是读出来的。无论是从工具书还是杂书入门,只要在不断的阅读,那么最初的外在目的总是会慢慢被读书这个实践活动本身所改变。最终,读书成为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是阅读这个实践活动本身所赋予的,是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意义。

所以,只要是觉得能从书中有所收获,无论收获的是什么,就去阅读吧~现在流行的所谓“活在当下”,不就是让投入实践活动本身来重塑目的吗?


[1]. 第四章第五节还有这样一段话,我不知道如何加入领读稿之中,但又不想遗漏,权且摘录于此:

从实践者方面说,你投入一项实践,原不只是为了取效,你好之乐之,但若我们把业行之外的社会整个排除在外,这种乐趣会退化成为小圈子的自娱自乐,乃至退化成一种接近于吸食麻醉品的乐趣。传统的自闭还可能产生更恶性的社会后果。师徒相传的潜移默化可能变成贬义上的潜规则。前面引用过贾德森,他一方面指出自治自律有助于防止造假,但他也发现,造假“特别容易产生于一些宣称实行自治、自律的体制或职业之中”

我们必须要保持取效和取乐之间的平衡,否则单纯的取乐会让自己陷入一种自我封闭之中。这也让我联想到“民哲”、“民科”,他们沉溺于自己的“发现”之中,缺乏在知识圈之内的碰撞,难免会孤芳自赏。还是要努力走到同僚中去,在内外之间勉力平衡,才能产出既有个人特色,又符合普遍标准的好东西。

1-7 你说你,读书图个啥呢?

前面的三篇文章我们都是围绕着伦理学本身打转,讨论了实然与应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以及主观客观的问题。从今天开始,我们正式进入和「良好生活」直接相关的内容……不过也没那么直接,我们的主题是“目的”。

目的就是凡事背后的那个为什么,当我们去思考一件行为背后的目的的时候,就接近于伦理学的讨论了:"伦理学所关注的,一般说来总是与目的相连的人类活动 (第四章第1节)"。

伦理学讨论具体行为背后的目的,也讨论人生的那个总目的——比如快乐、幸福、自我实现等等,这些恰是第6章的内容,我们留待后面来讨论,还是依照一种「哲学式」的讨论方式,我们先来谈目的本身吧。

就拿我们现在在做的读书这件事情为例吧,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来讨论,假如我读的是《30天零基础入门挖掘机学校学生宿舍澡堂水龙头维修》,那么我的目的是很明确的,是为了维修挖掘机学校学生宿舍澡堂的水龙头。但是如果我阅读的是《昆仑》(私货,我最喜欢的武侠小说),我的目的大约不是去学传世武功,而是单纯的“图个乐子”,或许在书中我们也可以学会几个成语,几个典故,几首古诗,但是即使我没有学会这几个成语,几个典故,几首古诗,依然不妨碍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前者,我想要维修挖掘机学校学生宿舍澡堂的水龙头的这个目的,和看《30天零基础入门挖掘机学校学生宿舍澡堂水龙头维修》这本书的手段分离的,我可以通过找一个老师傅来学,或者到网上搜视频的其他手段来达成同样的目的。此处阅读的目的或可被称为外在目的。

然而在后者,我必须要读完这本书才能收获阅读这个故事的愉悦,如果我不去阅读,那就无法收获这份快乐,所以此时的目的可以称作内置目的,因为它是和阅读这个具体的行为相绑定的。

但是,我们很多的阅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比如我们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可能带有着很功利的目的,因为高考要考,也可能带有着膜拜经典的目的,同时也可能是为了欣赏里面细致的描写,抑或是被这个故事所吸引。我们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单一的目的:

我们也许会想,无论目的多么复杂,目的还是目的,我们只要把复杂的目的加以分解,例如,把盖房子的目的分解成避风避雨采光通风这样一项一项,每一项就会像挖沟那样目的明确。实情并非如此。避风雨御寒暑防野兽防外人采光通风,这些功能一个套一个,有的互相联系,有的互相抵触。我们的人生,差不多也是这样,虽然有时做这个,有时做那个,它们多多少少都要连成一个整体——包括在整体中互相抵触。(第四章第4节)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深感自己用阅读做比的局限性,在书中陈嘉映老师用的是挖沟、画画和行医,其中还讨论到了艺术实践相关的内容,我实在是不想略过。所以明天我还是回到正轨,就用陈嘉映老师所说的画画和行医为例,继续把「目的」这个概念往下讨论。

不过关于「读书」,我还没有说完,等到下一篇的结尾处,我们会把今天剩下的这一点尾巴补上。

1-6 如何做到“中立客观”?

今天继续昨天对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三者的定位问题。昨天我们说到:伦理学是“有我之思”,所以属于人文学科。但是社会科学也研究伦理生活,它的研究把人当成研究的客体,而不做先验的道德评断,甚至尽量在研究的过程中排除掉“善恶”这个维度,而仅仅是观察、描述和总结人的行为。

与此相比,伦理学的研究总是和研究对象的是非善恶相连的,所以“各种伦理学都或明或暗含有特定伦理评价与伦理理想 (第三章第7节)”。伦理学的不客观性是根植在语言的特性之中的,几乎任何描述性的语言都无法单纯地表达一种「描述」,而不融合一种价值评价。桌子、椅子、中子、质子这些名词可以不带立场,但是在大量带有观点输出性质的描述性语言中,用词上就会自带立场:

比如,“制裁”、“封锁”、“抗疫”,他们既是描述性的词语,本身有带有了对事件的评价。

当我们在“贸易磨擦”和“贸易战”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事实上,“战”和“摩擦”都是比喻性的表达方式),但是两者的力度是不同的,反映的能量大小也是完全不同的。

那么面对语言的陷阱,伦理学该如何论理?陈嘉映老师指出了另一条路径,他认为,伦理学不应该像社会科学那样通过客体化自己的表达,尽量做到客观中立抑或悬置评价,“事情的关键不在于我们是否做出评价,而在于所做的评价是否有道理。

科学伦理,伦理学、人生观也需要论理。

要摆脱主观任意,并不靠凭空把评价予以悬置,更不是要把评价伪装成中性的描述,而在于对自己的态度保持反省,为自己的评价提供理据。评价是否“全是主观”,要看评价有没有道理。“客观评价起来”是个浅陋的说法,但若一种评价很有道理,它就的确不是那么“全是主观”。(第三章第8节)

伦理学无法摆脱下结论,也无法摆脱价值偏好,所以对于一种伦理学的攻诘,更恰当的方式是看它说的有没有道理。那么第一步,也就是把有道理的评价和“出于纯粹偏好的评价、情绪化的评价、意气用事的评价”相区分;第二步就是把道理提取出来审视,看看究竟有没有道理。

之前我们分析“功利主义”使用的就是这样的方法。

第三章的最后一节继续写了伦理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比如人类学和心理学的区分,其要旨在于社会科学主张取消目的,而仅关注于机制的研究。但是伦理学所研究的善恶选择问题,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答案的。那么进一步说,科学是否可以「取消」目的问题,继而取消伦理学呢?

这个问题我们在之后还会反复遇到,在此先搁置,不妨等到日后再来思考。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听播客「Naive咖啡馆」里陈嘉映和周濂做客的那一期,详细解释了这个问题~非常值得一听!

那么至此,我们对于伦理学本身及其研究方法的讨论就告一段落,接下来我们就进入更加具体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就从科学想要取消的「目的」说起。

1-5 社会科学到底是科学还是人文?

这是一个相对枯燥的问题,我已经预计会比较枯燥。由于要不要直接跳过相关的段落,但是想来这实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和良好生活无关,但是和伦理学本身的定位有关。借由伦理学的案例,我们也可以理解其他的冠名为“社会科学”的学科都该如何定位。

而这个问题也确实一直在我的心里打转,我相信任何一个想要严肃面对学习这件事情的人,也必须搞清楚这些研究都各自处在怎样的范畴。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其研究对象包含自我理解和互相理解,他的行为涉及价值、动机、意图。相应地,社会科学的科学化的核心在于把人类理解和价值客体化。(第三章第五节)

社会科学被冠以“科学”的名称,因为社会科学也会做实验,也会提出法则,但是显然和自然科学是有所区分的。

首先,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物质运动的复杂性不同,在社会实验中,研究对象的行为来自于其本身的思想,对于行为的研究不是简单的行为研究,而是有个体意识参与的行为研究。所以如果社会科学需要洞察现象背后的嫩之,那么就必须要对研究对象如何理解世界和行为背后的原因有所了解。

其次,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无时无刻不出在与他人的关系之中。人在不同的系统之中会呈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和面貌,人和人,人和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都会对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三,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对于研究本身也有自己的理解。这种“理解”也包括不理解和错误理解。

第四,自然科学所追问的“为什么”是事物发生变化的机制,而社会学家所追问的“为什么”则包含行为者的动机、意图、价值观。 (第三章第四节) 自然科学满足于知道是某种激素或某种电信号使人产生了某个行为,但是社会科学需要研究的是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这样的激素和电信号,以及为什么。

第五,在原书里是有第五条的,但是我没看懂。我不知道什么叫“进入符号的领域”,此处留个空,也期待如果有理解的人可以为我解惑。


看完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异同,再来看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不同: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都涉及价值/意义,但它们在这里有重大区别。社会科学努力把研究对象所包含的意义与价值本身客体化,而在人文学科这里,价值/意义不是作为客体得到研究,而是与我和我们的价值和意义连在一起得到领会、评价、评判。 (第三章第6节)

我们都知道文学是个人的,它来自于个人的经验和个人对生活的体悟,我们从不会要求一部文学作品提出某种普世的法则。然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科学恰恰是试图把每个人抽象成模型来研究,试图破解人类行为的普遍结论。比如经济学里面的理性人假设,也比如行为经济学里面的“不理性人”假设。

那么伦理学属于哪一类呢?它是属于和我们自己有关的那一门学科:

何为良好生活这样的问题,不仅是从我们自己的生活出发才产生出来,而且始终与我们自己的生活相联系:我过的是不是良好生活?身边的人谁过着良好生活?哪种生活不那么良好?我和我们应当怎样生活?不妨说,只对那些自己在问这个问题的人,何为良好生活才是个问题。(第三章第6节)

用陈嘉映老师的话说,伦理学如哲学,都是有我之知,都属于人文学科

对于这本书短暂的阅读,让我发现,陈嘉映老师往往在讨论完一个关键问题之后,再抛出一个Bonus,而这个Bonus却常常令人拍案叫绝。在第6节的最后,陈嘉映老师对于伦理学研究(或者更广泛的哲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提醒,我觉得非常重要。

他说到:“意义和价值的探究从来不是单向的,而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交谈或对话。”也就是说,在哲学家研究我们的时候,他们的研究结果是与我有关的,是需要被我理解的,是需要为我所用的,“哲学不仅研究,而且表达”。

历来关于哲学的论述,多偏向于思考者获得理解这一维,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思考者请求他者理解这一维。(第三章第6节)

这既是对哲学研究者们的提醒,也是对我们的提醒,我们需要读哲学,我们需要理解哲学,因为哲学恰恰是关乎我们的学问。而我们,又恰恰不同于原子和分子,可以「理解」和主动参与到研究中来——这种主动参与,也包括反抗

比如对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我们可以做出反抗,我们并不是为利是图的机器,我们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又比如对于行为经济学的不理性人假设,我们也可以做出反抗,我们可以有意识地改变自己的思维偏误,在决策的时候更加理性。

不妨记住,理解关乎自己,反抗亦是参与